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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金能买农村房吗》的通知

西藏养老网2024-07-01阿里养老几月份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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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金能买农村房吗》的通知

  要求,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p>

   为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老年养老中心)的基本权益,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养老免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3.居室内应配备壁橱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如床、桌、椅、电灯、脸盆、热水瓶等。

   2.尚未达到居室内设有卫生问的敬老院,在每栋房屋的每层应设有卫生间,男女分设。

   1.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对象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管理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院长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和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3.敬老院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可分别成立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可由工作人员或身体健康、有热情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立基层党的组织,加强对敬老院领导,指导和监督敬老院开展各项工作。敬老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或党小组应纳入所属当地党委统一管理。

   敬老院可根据情况制定考勤、财务、学习、膳食、医生、医务室、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制度,并将各制度张贴或悬挂在明显位置,健全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

   1.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一般由院长、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可以兼职,也可专职。

   1.敬老院院长条件:热爱、安心敬老院工作,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有一定文化水平、有一定管理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岁。

   2.工作人员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敬老养老事业、吃苦耐劳、有一定文化水平、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对敬老院院长实行年度考核,由乡镇人民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信任度测评达不到%以上的,应当进行调整或解聘。

   1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实行全员聘任制,由乡镇人民或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3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考核,由院务管理委员会组织供养对象测评,对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的应当解聘。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汇报。

   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供养对象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

   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在聘用或任命时确定,其经费由县级财政列入预算解决。

   1.市级民政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选择二至四个条件较好的敬老院作为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

   3.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入院的供养对象,要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供养对象本人申请、申报审批表、入院人员登记卡,以及供养对象本人处分和表彰材料。档案建立后,由敬老院妥善保管,随时增添变化情况。

   参照医院病历格式,印制供养对象健康档案。从k22次为供养对象全面进行体检开始,详细记载供养对象的健康状况,以后至少每年体检一次并加以详细记载。健康档案要随时把有关的病历资料装入档案,供养对象死亡后,其健康档案装到人事档案中保管。

   敬老院应在供养对象居室门厅或其它显著位置张贴供养对象个人资料卡,包括照片、姓名、年龄、入院时间等。

   1.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有意愿但无法表达的可由他人代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乡镇人民审批。

   2.“保穿”: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力求统一、整洁。

   3.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应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调整。

   1.每日清洁居室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门窗及墙壁无积灰,定期消毒。每周大扫除一次。

   9.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供养对象,做到勤查看、勤擦洗、勤更换衣被,保持供养对象身体干净、无异昧。

   11.对患病供养对象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制定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12.根据供养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文化程度,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

   13.经常与供养对象交心谈心,开展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活动,消除供养对象的心理障碍。帮助供养对象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努力营造和睦的大家庭气氛,满足供养对象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需要。

   1.热爱、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院为家,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

   2,讲团结、讲风格,互敬互谅、互相体贴、互相帮助、不闹矛盾。不发生打架、骂人现象。

   1.对患病的供养对象要及时检查、合理用药、及时治疗,不明原因的疾病要及时送医院检查确诊。

   2.对患有传染病的供养对象以既不影响他人,又尊重患者为原则,及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进行隔离、治疗。

   敬老院应根据就餐人数多少配炊事人员。入院人数多的敬老院,可聘请1--2名炊事员,再动员身体状况好的供养对象帮厨;入院人数较少的敬老院尽可能f;聘请炊事员,动员身体状况好的供养对象主厨,适当给予报酬。

   2.每周有食谱,荤索、干稀搭配合理;注意饭菜的保温:一日三餐适时开饭,保证开水供应。

   3.供养对象的生日应安排生日餐,病人要安排病号餐,供养对象来客可安排客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要安排加餐。

   4.根据供养对象特点,注重膳食营养,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需要分灶供应。

   1.敬老院应根据生产经营条件和场所,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办店等多种生产经营项目,并成立相应的生产经营小组,合理分工,分类进行管理。每个生产小组的人员应由工作人员和身体较好的供养对象组成。

   2.组织身体健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供养对象开展适宜身体特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劳动强度和经济效益,适当付给劳动报酬,以调动供养对象参加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1敬老院应建立生产经营会计专帐,分类管理生产资料、购置销售产品的收支情况。

   1.敬老院应根据财务状况合理设置财务账日、科日。对用于行政管理、生活用品购置、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相应的科目。

   3.敬老院的大额开支应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必要时应报乡镇人民或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3.敬老院购置大额或大件物品应邀请供养对象代表参与购置,以接受供养对象直接监督。

   1.本规定所指的村级“五保之家”是指在较大的自然村或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所兴建的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点。

   2.村级“五保之家”的兴建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所需建设资金采取村民委员会划拨土地,提倡村民献工献料,乡镇、县级人民投入为主,市州、省适当给予补助的办法解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兴办和资助村级“五保之家”建设。

   3.村级“五保之家”的建设规模一般不少于5户,每户居住一问,居住面积应在10平方米左右,并配备衣橱等简单家具。

   4.村级“五保之家”应设立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l一2人,负责村级“五保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村级“五保之家”管理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干部或指定人员兼任,管理小组的成员在入住的供养对象中民主选举产生。

   1将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指定一名村干部负责村级“五保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和发动、团员、学校和利:会志愿者义务为供养对象提供缝补衣服、送医送药、送柴火、护理病人、打扫刀生、维修住房、环境绿化美化等服务。

   3引导入住供养对象开展互帮互敬活动,协调解决供养对象之间的矛盾,对患病的入住供养对象给予关心和照顾,协助亲属做好患病的供养对象的医疗救助。